索引号: | 11152100011590480Y/202011-00019 |
组配分类: | 业务文件 |
发布机构: | 市司法局 | 主题分类: | 综合政务 |
名称: | 关于开展全市公证管理人员、公证员培训的通知 | 文号: | 呼司字〔2020〕45号 |
成文日期: | 2020-11-05 | 发布日期: | 2020-11-06 |
各旗市区司法局、呼伦贝尔市公证处:
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公证Ψ 人员业务水平和公证质量,经研究,决定举办全市公证管理人员、公证员业务培训班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时间
2020年11月21-22日
二、培训地点
乌兰浩⊙特市
三、参加人员
各旗市区司法局公证业务管理科(股)长、公证处主任。除上述人员外,其他参训人员不限制名额,可自行参加,但要将参训人员名单上报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。
四、培训内容及主讲人
《民法典在公证改革和公证业务中的应用》、《最高法院九民纪要与公证业务》、《涉外公证书常见错误分析》
主讲老师:刘疆
五、其它事宜
(一)各旗市区要按照本通知要求,认真做好培训的组织报名工作。
(二)各旗市区要统一填写《报名回执》,并指定1人担任本旗市区领队具体负责培训人员的管理工作。于11月5日12:00前电子版报送至市局邮箱(邮箱地址:hlbrssfj@163.com)。
(三)培训人员的差旅费、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承担,培训费由呼伦■贝尔市司法局承担。
(四)参加培训的人员要着正装,并携带《中华▆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。
联系人:张伟龙、李婷
电 话:0470-8217064
附 件:《报名回执》
呼伦贝尔市司法局
2020年11月5日